滨州将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专项调研

发布时间:2017-02-17 15:15:12   

滨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办),各市直学校:

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落实提升教育质量中心任务,全面掌握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现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今后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2号)和市教育局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月21日-25日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县(区)教育局(办)落实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责任科室和人员情况、管理与评价制度建设情况、管理与评价措施与效果等。

2.学校落实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责任部门和人员情况、管理与评价制度建设情况、管理与评价措施与效果等。

二、调研方式与方法

(一)调研组织方式

1.市教育局组成调研组,分高中、初中、小学3个小组。

2.确定滨城区、邹平县、博兴县、阳信县、北镇中学、行知中学等作为抽样调研单位。以上3县每县确定高中、初中、小学各2所,滨城区确定初中、小学各2所。学校名单见“日程安排”。

3.调研组到达被调研单位后,各小组即分头进入学校展开调研,主要完成查阅有关文件并带回复印件(1节课时间)、随机课堂观察(1-2节课)、问卷(1节时间)。不听取汇报,不反馈。

4.被抽样的县(区)整体工作情况,由调研组领队负责与有关教育局负责同志交谈,并收取相关文件复印件带回分析。

5.各县(区)教育局(办)、各市直学校组织好本县(区)、学校的调研工作,并写出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和《滨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调研统计表》(附后)电子稿于3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质量评价中心(电子邮箱zhxk08@163.com)。

(二)信息采集方式

1.调阅文件。县(区)、学校提交中小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制度、措施、质量分析报告等文件复印件1套。

2.课堂观察。任课教师提交当堂课教案(或教学案)文本复印件1份,并通过课堂观察了解教学方式和落实教学目标情况。

3.问卷。组织学校教学管理人员(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教师、学生进行问卷调研,掌握对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学方式、学习状态等情况。

4.信息统计表。印制相关调研统计表,由被调研单维填写后回收。

有关访谈提纲、问卷、统计表格等调研工具,由市教育质量评价中心研制。

(三)调研结论呈现方式

调研完成后,由市教育局形成调研报告。

三、调研组人员构成

领队:王兴利滨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领队:周新奎滨州市教科院副院长

高中组:牛宝田无棣县教研室主任

高胜军北镇中学教科室副主任

初中组:王乃耀沾化区教研室副主任

赵学军滨州实验学校副校长

小学组:赵晓磊邹平县魏桥实验学校副校长

杨振军沾化区第一实验小学副校长

调研组联系人:周新奎,手机:13954369628

四、抽样调研日程安排

请调研组成员于2月20日(周一)下午15:00到市教育局报到,进行相关培训工作。

五、有关要求

抽样调研每县(区)工作1天时间,晚上回滨州食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各项要求;被抽调的专家往返滨州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滨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6日

(滨州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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