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专家库人选推荐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7-02-17 15:13:20   

滨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专家库人选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办),各市直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办发〔2015〕24号)、《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滨教〔2015〕63号),加强我市教育质量评价专业队伍建设,研究建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快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步伐,经研究,拟在各级推荐基础上,遴选建立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专家的范围

在职基础教育(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名校长)、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市教学能手(教坛新星)、市县(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成绩特别突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改革创新精神的中小学教研员或青年骨干教师;具有专业背景的在职教育管理、业务管理、教科研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专家的条件

1.了解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熟悉国家、省、市教育改革政策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课程标准,师德修养高,敬业精神强,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2.了解国内外教学改革趋势,熟悉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对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育评价中的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教学科研成果显著。

3.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特别优秀的35周岁以下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职务(职称)限制。

4.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公正廉洁,能够高水平、高质量的完成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编制、工具研发、评价实施、结果评定、统计分析、评价报告等任务。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完成一定强度的评价工作量。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1.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组织评审、单位公示的程序遴选推荐人选。

2.每县(区)各类教育各个学科(领域)分别推荐3-5名人选,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骨干教师不少于2名,统一汇总后报送;各市直学校根据实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总数最多不超过5名,由学校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单位积极推荐,由科室、单位汇总后报送。

3.推荐学科(领域):

(1)幼儿园:学前教育。

(2)小学: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语文(含书法)、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含4个领域)。

(3)初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含4个领域)。

(4)普通高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5)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课程:根据实际开设专业课程推荐。

(6)教育管理(业务管理):县域教育质量管理、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校长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综合素质管理等。

市教育质量评价中心根据全市教育质量评价工作需要,通过征询特别邀请推荐部分专家人选。

4.请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单位)择优遴选,并填写《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专家推荐表》(附件1)、《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17年3月20前将上述两表和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教育局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系人:周新奎,电话:13954369628,电子邮箱:zhxk08@163.com。

5.市教育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并予公布,颁发聘书。

三、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获得市教育局聘任的专家,纳入市教育质量评价专家库,由市教育局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负责管理。对教育质量评价专家实行聘期制,每3年一个聘期,实行项目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专家所在单位绩效考核。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调整与补充。专家参与市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的方式是,根据市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需要,不定期从库中抽选专家参与评价标准研制、工具研发、结果评定、撰写分析报告等任务。

附件:1.《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专家推荐表》

2.《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

3.滨州市教育质量评价专家推荐佐证材料清单

滨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6日

(滨州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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