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质量评价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发布时间:2018-01-18 16:41:55   

日前,高新区教育办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年度考核及教育质量水平等级评价工作。本次考核评价采取委托第三方实施,评审专家组独立评审考核,通过材料评审、测试和述职答辩、现场评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本次考核评价对象为获聘职级的在任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共6人,义务教育学校,共6所。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年度考核评价时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适当兼顾2017下半年工作,具体评价内容为“评价标准”规定的内容。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发展水平等级评价时限为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为主。适当兼顾2017下半年工作,具体内容为“评价标准”规定的内容。两项考核评价计划6天完成。其中材料评审1天、测试、述职、答辩半天,现场评审4天,集中处理有关信息材料、讨论形成结果报告半天。

责任编辑:王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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